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66

Faith66.很明

Faith66.很明显,这个异象预言了教会将来的状态,因为经上说:“除掉天象之君的常献祭,他圣所的住处被抛下,公山羊把真理抛在地上”;经上还说,一位圣者说:“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,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,要到几时呢?”答复是:“到傍晚和早晨,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。”“傍晚”表示一个教会的结束,那时必有一个新教会。后来在这一章(但以理书8:20)所提到的“玛代和波斯王”与“公绵羊”所表相同;“希腊王”与“公山羊”所表相同。因为圣言中所提到的君王、民族和人民的名字,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。

最后的审判(续) #16

16.⑴哪种新教徒会

16.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。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: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,读圣言,听讲道,参加主的圣餐礼,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,但仍视通奸、各种偷盗、欺骗、报复、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;尽管声称信神,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;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;听讲道时,仍不理会它们;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,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;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,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。因此,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,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。

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“龙”所指的人。在那里,经上说:天上现出一条龙,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,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。之所以说这些事,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、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。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“山羊”来表示;论到他们,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,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;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,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;即便没有作恶,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,从而在灵里作恶,并且若有可能,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7

SS7.这些层级之间

SS7.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无从得知,除非了解对应关系。因为这三个层级就像目的、原因和结果,或在先的、在后的和最后的那样彼此截然不同。然而,它们通过对应关系构成一体,因为属世之物既对应于属灵之物,也对应于属天之物。至于何为对应关系,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,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(87—102节);以及天堂与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(103—115节)。详情可参看下面从圣言中引用的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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